根据《安庆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校政字〔2019〕19 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研工字〔2023〕22 号)精神及《教师教育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要求,经个人申请、导师推荐、公开答辩、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报学院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拟推荐教育学2021级研究生张一林同学参加学校评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月8日-10月12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人来电反映。
地点:教师教育学院J205,电话:0556-5303106;教师教育学院J208,电话:0556-5303728。
特此公示
安庆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2023年10月8日
附件:教师教育学院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推荐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