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教师教育学院党政领导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的通知
《教师教育学院党政领导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已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整体提升学院党建工作水平,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学院党政领导联系指导党支部工作制度。
通过参加党支部“三会一课”、谈心谈话、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工作考评等方式,指导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党员教育培训等。
(一)指导帮助党支部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和学院党委工作部署,做到重大决策党内先讨论、重大政策党员先知情,并提出意见建议。
(二)指导党支部建设,优化党支部设置模式,规范党支部活动,强化支委班子建设。指导帮助党支部书记提高工作能力和效率,协助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依托党支部搭建学院党政领导和党员定期交流联系平台。
(三)指导参与党员的培养教育管理工作。指导所联系党支部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学院党政领导要联系 1-2 名入党积极分子,定期与他们谈心谈话、沟通交流。联系人每年至少为所联系党支部讲 1 次党课。
(四)指导规范党支部各项党组织生活制度。监督“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落实情况,严格程序、规范开展、确保实效。
(五)监督党支部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职责,科学民主决策,秉公使用权力,管好人、财、物,增强党支部班子纯洁性和整体战斗力。
(一)学院党政领导每人至少联系 1 个党支部,加强对所联系支部工作的监督检查,至少每个季度在学院领导班子会议上通报一次联系支部工作开展情况。各党支部书记要向联系人主动报告工作,开展重大活动前要征求联系人意见并邀请其参加。
(二)联系人加强与党支部的联系和沟通,每年一般不少于2 次深入所联系的党支部了解调研情况,每学期至少参加 1 次所联系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指导工作、解决问题。应将每次到支部参加活动、征求意见、解决问题的主要情况形成记载,作为年底民主生活会的重要报告事项。
(三)学院党政领导应严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带头履行义务,自觉接受监督,在党支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