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本科学生学业预警实施细则

作者:时间:2019-04-12点击数:

印发《安庆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本科

学生学业预警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班级:

《安庆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本科学生学业预警实施细则》已经学院党委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中共安庆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委员会

                   2019年4月10日

 

安庆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本科学生

学业预警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风建设,增强学业管理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充分发挥学生、家庭、学校三结合教育的功能,落实教育的“四个回归”,根据学校有关学籍学位管理文件精神,结合《安庆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的意见》,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学业预警制度是学校针对个别学生出现严重影响学业的情况,及时提醒学生本人和告知家长可能出现的不良后果,学校、家庭和学生本人三方共同采取措施,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教育手段和干预制度。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所有全日制本科学生。

第四条  学业预警的等级及对应条件 

学业预警分为红色预警、橙色预警和黄色预警三个等级。红色预警为最高,黄色预警为最低。 

1.黄色预警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黄色预警: 

(1)一学期有1门必修课不及格;

(2)一学期有2门专业任选课不及格;

(3)累计不及格门数达到3门(含校选课);

2.橙色预警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橙色预警: 

(1)一学期有1门必修课补考后仍然不及格;

(2)一学期有1门必修和1门专业任选课不及格,或者连续两个学期有补考现象; 

(3)累计不及格门数达到4门(含校选课); 

3.红色预警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红色预警: 

(1)一学年或者一学期有3门及以上必修或专业任选课补考; 

(2)累计不及格门数达到5门及以上(含校选课);

(3)出现考试作弊现象。

第五条  学业预警工作流程 

1.每学期期末考试和成绩录入工作结束后,由学院教学秘书从教务管理系统中下载学生不及格相关数据,由辅导员认领并确定进入学业预警范围的学生。 

2.学院安排专人向预警学生下达《安庆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及时提醒预警学生,有针对性地督促其认真学习,做好补考准备。 

3.学院安排专人同时向学生家长寄发《学业预警通知书》,提醒家长及时对孩子进行教育,配合学校督促学生努力完成学业。 

4.加强和家长的密切联系。黄色预警开始就要告知家长,对于红色预警学生,除寄发《学业预警通知书》外,家长应来校与辅导员就预警学生的学业情况进行交流并确定后续措施。

小学教育专业(全科)学生则由学院和生源地教育局联系并通报相关情况。

联系记录需及时整理,记录要明确联系内容、时间、地点等,相关证明人要签名。 

5.学院为每个预警学生建档,填写《安庆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四项预警档案》,并定期对学业预警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研究和检查,督促学生提高学习质量。 

第六条  预警学生的帮扶教育 

对学习困难学生的教育,要认真分析和挖掘深层或潜在的根源,有针对性地做好帮扶和教育工作。要发挥学生骨干、任课老师的作用,加强与家长的密切配合。通过任课老师辅导、辅导员关爱、同学帮助、家长督促,学生自我努力相结合使学生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养成科学的学习习惯。

学业预警纳入学生综合测评、评奖评优和推优工作环节。

学业预警工作作为辅导员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七条  本办法自学院党委会会议研究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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